自2021年8月1日起,所有寄往印度尼西亞的包裹,運單及發票均需注明印尼收件公司或個人的稅號(NPWP - Nomor Pokok Wajib Pajak,納稅人識別號)。此要求適用于我司所有國際件渠道。
請各客戶知悉,寄運貨物時務必按上述要求操作,如貨件未遵循上述寄運要求,貨物將可能會清關延誤或被退回,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。請知悉!
運單及發票需注明的信息
一、收件人為公司
印尼稅號(NPWP. - Nomor. Pokok Waiib Paiak, 納稅人識別號)
二、收件人為個人下述3項其中之一:
1、收件人為印尼國民,提供印度尼西亞身份證號碼(NK - Nomor Induk Kependudukan) ;
2、收件人為外國人(非印尼國民),提供收件人護照號碼;
3、印度尼西亞駕駛執照,適用于印度尼西亞國民或外國人。